经本单位核实确认,现将青阳县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按时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批前公示、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并通过县规委会及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市长审查会、市规委会审议,获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省级相关要求,做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备案工作。
二、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各乡镇现场调研和资料补充收集;形成县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城镇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等专题研究成果;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征集、成果对接、专家论证;指导完成新河镇等7个乡镇规划成果人大审议工作。
特此说明。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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