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8月31日
序号
实施行政
行为的机关
被抽查
企业名称
抽查
时间
存在的环境问题
处理(处罚)
意见
行政行为类型
文号
企业执行情况
1
池州市青阳县
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省元进金元钙业有限公司
2024.8.28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截流系统不完善,雨水易流入物料大棚。
2
安徽友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3
青阳县徽宝矿业有限公司
石膏投料口废弃收集效果不佳;地面有破损。
4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青阳县旺源炉料有限公司
2024.8.29
厂区物料大棚露天堆放石子原料,未覆盖;未提供DA005和DA006的2023年自行监测报告;2座料仓上方建有2台布袋除尘器,但未在排污许可证中记录2个对应的排气口信息。
5
池州青阳县龙酉钙业有限公司
物料大棚北侧有物料露天堆放;脱硫塔引风机处存在跑冒现象。
6
青阳县新达钙业有限公司
石灰窑配套建设的脱硝塔水喷淋泵正在维修,脱硝液无法正常喷淋。
7
青阳县申腾钙业有限公司
石灰窑脱硫塔配套的碱液循环池PH值约为5-6。
8
安徽省兴国矿业有限公司木镇分公司
脱硫塔碱液循环池内PH为7-8;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口颗粒物排污许可证要求手工监测个数为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企业第二季度自行检测报告内监测报告结果仅1次。
9
青阳县兴鑫钙业有限公司
炉窑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中脱硝塔喷淋未开启;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自行检测报告中2#、3#排放口的颗粒物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
10
安徽省青阳县永兴钢圈制造有限公司
检查时企业停产,电泳生产线门窗未及时关闭。
11
安徽瑞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024.8.30
污水处理站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收集管道;8月28日、8月29日成型车间(一)各有一台冷墩机未安装废气收集管道;8月29日成型车间(二)配套建设的油烟净化设施风机未开启。
注:1、填报单位为各县、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并加盖公章),每月底前上报到市环保局。
2、具体处理行政行为类型为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限产、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 关停取缔、行政处罚。
3、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须注明期限,行政处罚须注明处罚金额。
4、如巡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应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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