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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217221/202408-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公民
名称: 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徽动消费·乐享青阳”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9
废止日期:
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徽动消费·乐享青阳”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09:17 来源:青阳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徽动消费·乐享青阳”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规范使用消费券的相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青阳县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参与消费券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核券,自觉践行承诺,积极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有违规核券、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青阳县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三、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时,本人必须到平台审核通过的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线下消费,并达到满减条件一人可以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我县2024年“徽动消费·乐享青阳”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套现消费券等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0566-5022021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青阳县商务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