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青农(动监)罚〔2024〕2号
青阳县蓉城镇王新建肉摊
持有、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检疫证明
没收53张伪造或者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没收12.34kg散称牛肉;罚款人民币26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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