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股室,各乡镇水利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印发2024年全县水库、水电站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水库、水电站防汛各项责任和大坝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
附件:1.东山、牛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全县小型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3.全县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4月11日
抄送:池州市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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