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我县积极鼓励倡导全县中小学结合实际,安全稳妥地组织研学旅行工作,让中小学生走出校门,贴近社会、亲近自然、体验生活,在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的同时,培养他们的审美情趣、家国情怀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全面发展。为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效果,我局将于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统筹安排,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每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学校德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相结合,使研学旅行功效最大化。要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
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研学旅行学段和时间,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每个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就学期间,各参加一次研学旅行;每次小学1至2天、初中3至4天、高中5至6天;小学以县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以市内研学旅行为主,初中和小学在目前市县内研学接待等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放宽到市外安排;高中以省内研学旅行为主。研学旅行时间应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参加研学旅行的人数规模要适度可控。
二、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学校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的育人功能,精选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育人作用,做到校外与校内密不可分,研学与旅行有机结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加强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建设,逐步开发建设乡土乡情、县情市情、省情国情等不同层次,以及自然与文化、历史与地理、科技与人文、工业与农林、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参与体验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三、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学校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审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吸收家长作为志愿者,协同负责学生的活动和安全管理。学校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研学旅行发生的费用应由学校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不得加重学生负担。加强研学旅行的全过程管理,对学生、教师的研学旅行进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使研学旅行成为主题突出、目的明确、要求具体、纪律严明的校外教育活动。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采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QQ群、微信群等形式将研学旅行相关信息告知家长,使其明白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必须承担的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学校要确定相应的校内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路线选择、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
五、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做好研学旅行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先行,不教育、不培训,不出行。出行前要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排查,建议特异体质学生不参加活动。学校要制定详尽的研学旅行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分呈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备案)。学校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要为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0566—5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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