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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405-0003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函
名称: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35号建议《关于学校体育场地限期对外开放的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4
废止日期: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35号建议《关于学校体育场地限期对外开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4 15:20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查海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体育场地限期对外开放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一直在推进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提倡各中小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等非教学时间段,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但目前学校体育场地对社会开放,在共享运动场所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如没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存在人身安全,运动损伤等安全隐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涉及居民素质、场所管理,包括垃圾乱扔、健身设施被损坏等问题;学校运动场所向社会开放后,设施损耗费用、管理人员增加等问题,以上因素制约了部分学校对外开放体育场地。

目前我县学校体育场地限期对外开放主要集中在城区学校,如市旅游学校、青阳一中、青阳六中、第四小学和蓉城一小等学校,后期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目前面临的问题,尽早建立完善的后续保障制度,出台一些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规定,包括场地开放时段学校场地维护、对外开放时间,活动内容、活动秩序的管理,加强开放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值班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出入制度、活动记录制度等,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安全隔离改造,逐步推动尚未对外开放的学校合理有序地进行对外开放运动场所,以满足群众锻炼健身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青阳县体育事业的关心,县教体局将做好各项工作,共同为青阳县的体育事业添砖加瓦!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0566—502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