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7月31日
序号
实施行政
行为的机关
被抽查
企业名称
抽查
时间
存在的环境问题
处理(处罚)
意见
行政行为类型
文号
企业执行情况
1
池州市青阳县
生态环境分局
青阳县华鑫钙业有限公司
2024.7.10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检查发现该公司石灰窑排放口配套建设的布袋除尘器正在运行,脱硫塔的控制器未开启,配套的工作泵未开启,脱硫塔配套建设的平台喷淋泵未开启。
2
青阳县大华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2024.7.18
未发现问题
无
3
安徽省军盛钙塑制造有限公司
2024.7.22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该公司DA001排放口高度与环评批复不一致,部分排放口采样品设置不规范(一般环境问题)
4
青阳县德恒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自行监测报告(AHXK20240409-01)和编号(AHXK20240621-05)中排气筒高度不一致(一般环境问题)
5
安徽晟田电镀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未载明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要求。(一般环境问题)
注:1、填报单位为各县、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并加盖公章),每月底前上报到市环保局。
2、具体处理行政行为类型为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限产、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 关停取缔、行政处罚。
3、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须注明期限,行政处罚须注明处罚金额。
4、如巡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应填写“无”。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