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
根据《青阳县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青安〔2024〕17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丁桥镇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丁桥镇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 7 月 16 日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过硬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青阳县夏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消除断链、盲区和死角。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统领,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争实现隐患动态“清零”目标,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7日—2024年9月30日
三、任务分工
为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12个小组分工负责,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牵头领导任副组长,牵头领导带队,抓落实、抓检查、抓整改、抓成效,具体如下:
(一)冶金工贸(牵头领导:章蓓蓓、凤尔鹏,责任人:杨月生、汪亚楠、朱国前、许照芳、张小军,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专职消防站、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中心、供电所)
1.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动火作业是否设置专人监火,作业前是否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附近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不同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与动火作业点距离是否小于10米,气瓶暂存是否设置防倾倒措施;是否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3.检查设备检修时,是否进行可靠断电,设备无电后是否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挂“有人作业,禁止启动”警示标牌;
4.督促企业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严格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加强现场管控,杜绝盲目施救。
(二)窑炉企业和非煤露天矿山(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许照芳,责任部门:应急管理中心)
5.督促窑炉企业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严禁”准则,即窑底疏通作业必须在负压环境下进行,严禁鼓风机和引风机功率失衡导致正压作业环境;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窑体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体呼吸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6.督促辖区内两家在产矿山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滑塌等事故,确保安全度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走深走实,实现隐蔽致灾因素查清底数、建立台账、精准治理、消除隐患的闭环管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三)烟花爆竹(牵头领导:凤尔鹏、梅盛华,责任人:夏晨,许照芳、汪亚楠,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应急管理中心、专职消防站)
7.常态化开展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情况。
(四)城镇燃气(牵头领导:钱锦华,责任人:谢国强、夏晨、杨月生、各村书记,责任单位及部门: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
8.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使用燃气钢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安装了电子信息标签;超过100kg的是否设置了专用气瓶间;调压阀是否为不可调式且具备过流切断功能;软管应为不锈钢波纹管(超柔型)或金属包覆软管等长寿命软管,软管不得穿墙、使用三通、长度不得超过2m;灶具是否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并保持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报警器距离地面距离应小于30cm;是否张贴用气安全公示牌,公示送气人员和使用责任人;是否按照餐饮行业消防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9.市场监管所要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建筑施工(牵头领导:钱锦华,责任人:谢国强、各村书记,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各村)
10.督促辖区在建施工单位严格执行40℃、37℃、35℃等高温情况下室外禁止作业、限时作业、减少作业时间等要求。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休息场所,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围墙、工程机械四周危险场所纳凉休息;大力开展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绳等安全设备设施检查,落实临边防护等安全保障措施;
11.针对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12.严密防控自建房安全风险,持续推进自建房排查摸底,强化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六)特种设备(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杨月生、许照芳,责任单位及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管理中心)
13.持续开展检查叉车、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落实定期(含首次)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
14.督促企业开展场内机动车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提升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
(七)道路交通(牵头领导:孙来发、梅盛华,责任人:陈智华、各村书记, 责任单位及部门: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各村)
15.深化公路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辖区公路软基、高填方、临水临崖路段及桥梁、隧道重点部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巡查,强化对涉险路段预警监测;
16.重点排查无牌无证重型拖拉机违法上路行驶,电动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客,面包车超员等违法现象。
(八)森林防灭火(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徐朝明,责任单位:林业站、各村)
17.加强易产生火灾区域排查整治,对一些地方存在大面积易发生火灾的枯草,要清理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18.开展日常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大喇叭、护林员小喇叭要正常播放森林防火知识。
(九)养老服务中心(牵头领导:邹贤振,责任人:章学飞,责任部门:为民服务中心)
19.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是否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联动控制;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通电状态等情况。
(十)学校和防溺水安全(牵头领导:邹贤振, 责任人:郑贵宾、施祖平、各村书记,责任单位:丁桥中学、丁桥中心小学、为民服务中心、各村)
20.重点检查灭火器是否有压力不足或超压;消火栓设备是否齐全、管内是否有水;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楼梯走廊通道是否有安装应急照明灯且能正常使用;保安员、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实验室管理员等重点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方是否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学校用电线路是否安全;
21.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的采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记录管理要求;
22.持续开展防溺水巡查、巡逻以及宣传,及时制止无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水中游泳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整改处置。
(十一)消防安全(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许照芳、汪亚楠、各村书记,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中心、专职消防站、各村)
23.要结合夏季火灾风险特点,持续紧盯“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全面系统排查火灾问题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持续依法依规查处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等违规行为;
24.要持续规范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25.重点聚焦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情况,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通过微信、入户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进行宣传防火知识。
(十二)防汛抗旱(牵头领导:孙来发、凤尔鹏;责任人:陈智华、许照芳、各村书记,责任单位及部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各村)
26.密切监测天气、水情、雨情变化,严格落实“三个紧急转移”要求,关注独居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坚持应转尽转、应转快转,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妥善做好安置工作,确保居住场所安全、生活保障到位;
27.紧盯圩口堤防、地质灾害点、中小水库、低洼区、老旧房屋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不间断开展巡查排查,不放过一处险工,不漏掉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薄弱环节,确保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
28.强化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重点就地就近备足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等薄弱部位抢险物料。镇村两级应急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确保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牵头领导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的要求,按照部署分工安排开展春节前后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整治。各牵头领导,各有关单位及部门按照文件分工要求,立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堵塞治理漏洞,切实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了”、“治不好” 的问题发生。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所涉及行业领域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三)认真总结,定期会商。自即日起,请12个专项小组,于每周上报周分工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报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至镇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汇总。
丁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印发
政策咨询渠道(丁桥镇应急管理中心):0566-566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