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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402-00001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皖财农〔2024〕7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15
废止日期: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5 14:55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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