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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406-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水〔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青阳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09:56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水利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运砂管理,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青阳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县水利局

2024年6月27日

抄送:池州市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青阳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办河湖〔2024〕172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运砂管理,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加强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使用为主线,围绕长江流域河道砂石开采、运输、过驳、堆存等采运砂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着力规范河道采运砂管理,切实维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行动范围

青阳县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

三、行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四、行动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1.打击整治违规采砂行为。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航等信息技术开展智能监管,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行为。

2.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针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水域及重要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执法巡查,对非法采砂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密管控砂石运输

1.打击整治违规运输砂石行为。强化运砂过程管控,依法严厉查处运输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单位、个人开采的河道砂石的违法行为。

2.打击整治违规收运无证砂石行为。加强砂石收储管理,对经营砂石销售的单位或个人收储的河道砂石严格查验砂石来源情况,严厉查处违规接收、转运无采砂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河道砂石的行为。

(三)严格管理采砂船舶

严肃查处“三无”采砂船舶非法移动停靠。对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登记证书的、船上隐藏采砂设备的采砂船舶,及时予以查扣并组织认定,依法进行处置。

五、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摸底调查、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环节。

(一)摸底调查(2024年6月-9月)

各乡镇要组织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水域以及采运砂管理各环节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全面收集掌握涉砂问题线索。

(二)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2024年6月-10月)

各乡镇对摸底调查发现的非法采运砂行为,要立即组织开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要建立问题查处台账,实行动态更新,严格销号管理。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采砂管理混乱、问题多发、整改不力的,要严厉督办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4年11月)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整治和规范提升相结合,举一反三,从法规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查缺补漏,不断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乡镇河长办要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强化协调联动,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开展、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砂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积极配合案件侦破、定罪量刑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信息互通机制,推进有效管控、精准打击。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和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以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为重点,督促地方压实采砂管理责任人责任,对责任不落实、调查不细致、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有利舆论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发生跑风漏气、打听案情、说情干预等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工作标准,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强化督办落实与考核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人负责,自2024年7月起,每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查处台账(附件1)和情况汇总表(附件 2)报送县水利局;2024年11月底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县水利局。

联系人:汤磊;联系电话:0566-5031016;邮 箱:1499150437@qq.com。

附件:1.涉砂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台帐

      2.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