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各项市场监管 工作,保障各项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2)立项依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皖政办秘 ﹝ 2014 〕13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 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3)实施主体。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3 年 1 月 — 12 月
(5)项目内容。消费者权益 保护以及其他市场监督综合管理等工作,开展小个专党建 工作。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充装的单 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许可(核准)条件的现场技术鉴 定、条件审查及发证等工作,开展行政许可证中证后相关 监管工作。县政府质量考核等质量发展提升。
(6)年度预算安排。安排综合执法经费(放心消费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费用、产品质量抽检、打击传销经费等)136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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