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 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加大对食品生产、销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安徽省政府《关于 “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 2021 〕3 号 )
(3)实施主体。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起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 12 月
(5)项目内容。开展省市县下达的食品抽验、食品专项抽检、临时性和突发性食品抽检等。展食品安全 状况调查和监测等工作;开展以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消 费品为重点调查对象,摸清全县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 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以及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经费支出等。
(6)年度预算安排。安排食品安全监管经费49.99万元。
(7)绩效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完成各项抽检监测任务;加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和食品风险监控,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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