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县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专项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等,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池市监办函〔2023〕172 号
(3)实施主体。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结合已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推行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充分运用红、黑名单手段,深入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着力加大“四小”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业务培训,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通过抽样监测及数据运用,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监督召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年内无等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5.47万元
(7)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县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专项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等,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含食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食品违法举报奖励、)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4]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5.47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县本级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专项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等,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节日抽检批次
≥180批次
白酒、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160批次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
≥3家
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挂牌督办食品领域案件
≥30件
质量指标
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
100%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
≤0起
监测样本任务完成率
时效指标
确保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时完成
2024年底
成本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成本
≤79.4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持续遏制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持续推进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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