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通过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创作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关于设立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综合》青编(2020)26号
(3)实施主体。青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根据三定方案和设立青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文件,进行综合执法,维持市场秩序。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5.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创作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4]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青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5.00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0.00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通过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高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创作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45次
开展食药安全宣传活动
≥2次
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3次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00%
时效指标
处置投诉举报问题的及时性
≤7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
保障各项执法任务正常运行
≤3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打击假冒伪劣、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
≥95%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能力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综合执法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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