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县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要求,现对县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7月3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年检拟定结论有异议,请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66-5023090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