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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903439E/201903-00001 组配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委托代征信息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01
废止日期:
委托代征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16: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税务机关

代征人的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地址

委托代征的范围

委托代征的期限

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1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青阳县庙前路邮政支局

056650225694

郑玉华

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19

本行政区划内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

2019-03-012020-06-15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开票金额(不含税)*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5%、[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3%,印花税 [购销、建安、技术合同] =开票金额*0.03%、[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 =开票金额*0.05%、[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 =开票金额*0.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开票金额(不含税)*0.06%

 

2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杜村邮政所

05665592101

汪秀梅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杜村乡

本行政区划内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

2019-03-012020-06-15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开票金额(不含税)*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5%、[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3%,印花税 [购销、建安、技术合同] =开票金额*0.03%、[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 =开票金额*0.05%、[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 =开票金额*0.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开票金额(不含税)*0.06%

 

3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青阳县丁桥邮政所

05665666602

吴跃燕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

本行政区划内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

2019-03-012020-06-15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开票金额(不含税)*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5%、[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3%,印花税 [购销、建安、技术合同] =开票金额*0.03%、[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 =开票金额*0.05%、[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 =开票金额*0.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开票金额(不含税)*0.06%

 

4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青阳县陵阳支局

05665812630

毕东升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

本行政区划内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

2019-03-012020-06-15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 [建筑安装业]=开票金额(不含税)*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5%、[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开票金额(不含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3%,印花税 [购销、建安、技术合同] =开票金额*0.03%、[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 =开票金额*0.05%、[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 =开票金额*0.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开票金额(不含税)*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