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28 10:06
来源: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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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电池。
二、电动自行车应定期请专业维修机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
三、电动自行车的置物箱与置物架请勿放置可燃物、易燃物,以免受到高温后发生火灾。
四、加强日常自查自检。需经常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串电事故的发生。
五、要使用配置相符的充电器,切忌乱用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严禁擅自拆除电池盒,避免事故的发生。对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部件定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六、无需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楼外划线指定的地点,请勿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放在一起,以防火灾事故造成更大损失。
七、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能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公共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区域。
八、严禁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杜绝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搭乘电梯。九、在充电前,应当先将充电器输出端插入电池的充电插座中,然后再将输入端接通电源;电动自行车充电孔插头和电源插头都要插实,否则容易发热产生火灾。
十、适当掌握充电时间,一般情况下平均充电时间在8小时左右,若是充电时间较长,热量积蓄较多,导致电瓶发热,极易引发火灾。
十一、充电时,车与车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一车事故时,涉及多车;充电车辆旁不要有可燃物,以防止发生火灾时迅速蔓延。
十二、充电时严禁用物品覆盖住充电器,应保持充电器通风散热,检查充电器的风扇是否运转。
十三、充电结束后,要先拨下充电器输入端的220伏交流电插头,然后再拨下输出端插头,插拔电源时,手必须保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