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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4-0020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7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07 08:43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一)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县生态环境分局)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 11 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上市期巡查检查和抽检频次。组织实施养殖规范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推动种植养殖主体落实三年行动中14个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落实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 种高毒农药禁用管理措施。(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强化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 量安全监测。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管理,严格粮食出入 库质量检验,严防食品安全指标和质量不合格粮食进入政策 性库存。认真落实春秋季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开展 常规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检验,确保库存粮食质量良 好。(县发展和改革委)

(四)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强化信 息化手段运用,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食品生产 监督检查效能。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健 全完善、动态调整风险隐患台账。聚焦食品生产主要品种、 集中区域。对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确保运输环节全程可追溯。(县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五)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加强许可与监管环节全过程衔接,完善许可与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管控。(县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餐饮质量安全。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 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 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对大型餐饮企业等开展重点检查。开展小餐饮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小餐饮改善加工布局和硬件设施。督促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强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管理,巩固提升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使用成效。持续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发展和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 校长(园长)责任制。加强春秋季开学和中高考期间学校食 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会商,开展“随机查食堂”活动,完 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控视频信息归集 工作。强化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监管。聚焦食品安全“大 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开展“食安守护”行动。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 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 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 法行为。加强食用植物油、大米等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 着力整治食品安全行业潜规则等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以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食品经营者,旅游民宿、星级饭店等社会餐饮场所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 公告。(县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建立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推动将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纳入有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委)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餐饮外卖为重点加强监督执法。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十)压紧压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深入贯彻落实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快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县发展和改革委)

(十一)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 任保险,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探索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 务规范。(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铁拳”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惩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 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 域、重点环节,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集中破案攻坚行动。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调配合,对大案要案实施挂牌督办,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县公安局)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用药、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推进农产品和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相互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拓展线索来源。(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适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检察院牵头,县法院、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 管,推动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及时归集抽检 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 系建设培训,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五、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十四)加强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分 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建立食品安全“两个 责任”与监管、行业主管责任贯通机制,推动形成包保督导、 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相衔接的工作闭环。 健全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督促乡镇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强 化统筹协调作用。(县食安办)建立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 险信息交流机制。(县市场监管局)

(十五)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加强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探索开展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的属地运用。(县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量达到 3.1 批次/千人。针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选择重点品种项目,探索开展延伸性监测。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动“你点我检”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流动诊所”帮扶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 1.7 批次/千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检验监测能力水平。加大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增加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县发展和改革委)开展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推动提升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县林业局) 

(十六)推进智慧监管。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 统信息化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融合和综合分析。(县卫健委)加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实现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生物农 药替代化学农药。推广使用常规农药快检技术。(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体系建设。(县卫 健委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配合)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

(十八)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 标准管理办法》。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后监测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产地清洁化、投入品减量化、资源节约化、产品优质化等关键环节,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研制。加强对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县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 可管理。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使用。(县 市场监管局)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 品5个,推动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全年计划培育“食安安徽”品牌9个。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区域的日常监管与宣传推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完善奶畜良种繁育体系,推进屠宰企业撤停并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确立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优势产区、核心产业链。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开展“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加强示范企业、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培育。(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一)加大示范引领力度。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培育力度,按计划完成培育任务。(县食安办)做好第四批省级安全县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二十二)开展宣传引导。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规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驿站)社会共治食安行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县委宣传部、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

(二十三)每半年向市食安办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 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各单位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县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