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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403-0008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四个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31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四个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31 08:58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制机制,有效提升安全防控能力,推动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进一步转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我县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推动责任落实、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督导考核“四个常态化”,为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四个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力争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总体逐年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内容

(一)责任落实常态化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青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指导督促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青阳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青阳县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严把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准入关口,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常态化治理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二)排查治理常态化

1.强化日常排查治理。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开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完善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发现一处、跟进一处、根治一处、销号一处。

2.强化精准监督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科学制定、规范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拟定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对重点监管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用足用好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曝光重大安全隐患等执法监管措施和手段,采取分级分类执法、“互联网+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3.强化靠前督查检查。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低温雨雪冰冻、汛期、台风等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要及时到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在国内外发生重大典型事故后,应当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三)宣传教育常态化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2.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青阳县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自救互救案例等各类案例收集,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强化法律法规普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交通、燃气、校园、文化旅游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曝光。

4.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宣讲、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力争“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监督问效常态化

1.强化定期统筹调度。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坚持定期调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上报工作情况。

2.强化综合督导督查。按照《青阳县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每季度对各乡镇、开发区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督查。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被督导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和风险规律特点等,细化督导内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隐患及时移交各乡镇、开发区核实处理,各乡镇、开发区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

3.强化年度考核巡查。县委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政府逐年与乡镇、开发区及其他重点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机制,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深入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提供调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三)改进监管方式。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四)从严追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重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