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以公告方式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勘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4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青阳县双木榨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附件:《青阳县双木榨矿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2020年11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