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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8157380/202402-00040 组配分类: 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发布机构: 青阳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2023年1-4季度全县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5
废止日期:
2023年1-4季度全县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05 10:22 来源:内贸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了“徽动消费·乐享青阳” 商贸消费券发放工作加快促进消费需求释放,全县消费品市场得到有效提振,

一、主要指标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0653.7万元,同比增长4.9%,增幅高于全市平均0.5个百分点,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96591万元,同比增长4.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4062.7万元,同比增长5.2%。其中,1-12月限上消费品零售额81369.9万元,同比增长3.5%,增幅高于全市3.5个百分点。

(二)四行业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711679.5万元,同比增长12.5%,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其中,1-12月限上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13927.6万元,同比下降11.1%。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783201.8万元,同比增长6.9%,增速高于全市1.1个百分点。其中,1-12月限上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62309万元,同比下降2.5%。住宿业实现营业额51916.5万元,同比增长26.8%,增速高于全市1.4个百分点。其中,1-12月限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 9588.8万元,同比增长37.7%。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67319.8万元,同比增长4.6%,增速高于全市1.3个百分点。其中,1-12月限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0978.8万元,同比增长18.6%。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商品零售仍占主导地位。2023年,全县商品零售66.2亿元,同比增长2.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78.7%;餐饮收入17.9亿元,同比增长12.7%,占比21.3%。

(二)乡村市场销售增速快于城镇市场。2023年,全县城镇消费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9.7亿元,同比增长4.7%。与城镇市场相比,乡村市场表现更为优秀,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4.4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快于城镇0.5个百分点。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59.1%、40.9%。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分别较去年同期提升7.0、6.8个百分点。

(三)多数商品销售有所改善,部分商品实现正增长。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看,1-12月,粮油、食品类商品销售下降10%,服装鞋帽、纺织类商品销售下降6.7%,日用品类销售增长6.3%,化妆品类商品销售增长8.8%。智能手机销售增长20%,中西药品类增长26%,家具类下降1.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1.8%,汽车类销售增长12%。

(四)新入库单位拉动有力。2023年全县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35户(其中企业12户,个体户23户),占全部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30.2%。新增单位整体表现亮眼,为限上商贸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从零售看,35家新增限上贸单位完成零售额1.96亿元,同比增长17.9%,拉动全县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