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安徽省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响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青阳县文物管理所积极配合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合肥市参加全省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期培训班,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1日,为期四天。
本次培训为各市、县文物普查队伍明晰了工作标准规范,说明了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操作实务,为文物普查工作的实际开展提供了切实助力,不仅有效提升文物普查班子的工作素质水平,也强调了普查作为当前最紧要任务的重大意义。
通过本次培训活动,青阳县文物管理所强化了自身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文物普查工作在国家文化保障方面的重要意义。我所将严格对照省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合理执行相关普查培训计划,以科学、严谨、求质的工作精神有序推进青阳县境内文物普查工作。今后还将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营造关于文物普查、保护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为省文化文物建设积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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