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辖区内的肉制品生产销售环节开展了专项抽检,共抽样品3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详情见附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青阳县蓉城镇青山宴酒楼和青阳县蓉城镇美林阁饭店销售的咸肉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