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青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 2023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股室的政务公开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 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了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了对信息发布后的跟踪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问。 3. 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公开了司法局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政资金等信息。 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如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社区矫正等,及时公开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4. 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二、取得的成效。
2023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9条,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22条,政策法规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7条,机构领导与设置信息1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新闻发布217条,回应关切32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13条。“法治青阳”微信公众号发表条信息。同时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进行了公开,整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 1. 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公开、敷衍公开的现象。 2. 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还存在一些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准确。 3. 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目前的政务公开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缺乏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形式较为单一,不够生动、直观。 4. 政务公开的互动性有待加强。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2. 深化信息公开,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效果。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利用图片、视频、动画等多媒体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生动性、直观性和吸引力。 4. 加强互动交流,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互动机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疑问,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5.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总之,2023 年青阳县司法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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