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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3-0018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酉华所20240308)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8
废止日期: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酉华所20240308)
发布时间:2024-03-08 17:30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案件号 立案时间 结案日期 办案人员 适用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金额(元) 类别 案值金额(元) 案件来源 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青阳县酉华镇四子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酉华所 青市监处罚
〔2024〕64号
2024.1.10 2024.3.8 李占嫣、茆灵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1、警告; 2、没收已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3000元 3000 食品、商标 监督检查 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