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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5-0011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庙前所20240521)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庙前所20240521)
发布时间:2024-05-21 17:24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案件号 立案时间 结案日期 办案人员 适用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金额(元) 类别 案值金额(元) 案件来源 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青阳县庙前镇新旺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庙前所 青市监处罚
〔2024〕175号
2024.5.7 2024.5.21 汪蓄雅、刘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警告; 2、没收已依法扣押食品; 3、罚没款合计3000.95元。 3000 0.95 食品 投诉举报 主动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