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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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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5-00110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40527)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7
废止日期:
青阳县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40527)
发布时间:2024-05-27 17:17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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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案件号
立案时间
结案日期
办案人员
适用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没收金额(元)
类别
案值金额(元)
案件来源
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是否听证
酉华镇二酉村卫生室涉嫌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案
酉华所
青市监处罚
〔2024〕148号
2024.4.9
2024.5.27
李占嫣、茆灵斌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一、没收已扣押的药品;二、罚款3000元。
3000
医疗器械、药品
157
监督检查
是
否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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