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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403-00180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4年度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8
废止日期:
2024年度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8 16:57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牵头指导科室) 配合单位(抽查层级) 抽查主体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产品质量监督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全市抽查基数约40户(动态更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比例25%,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比例为40%(其中,2023年以来以告知承诺方式获证的企业不少于一半)。县(区)局按分类监管要求进行抽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数6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抽查数7户。 县(区)局根据获证企业分类结果,对AAABC类企业分别以不低于20%、不低于50%、不少于1次、不少于2次的比例和频次进行检查。 2024年2月至10月 市、县、区分别建立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局统一发起,各县区局配合。
2 2024年度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产品质量监督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产品生产企业 全市40组,按15%比例抽取。 6组 2024年2月至10月 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求实施
3 2024年度计量监督抽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基数20户,抽查比例30% 6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此项抽查检查事项已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基数4户,市、县级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 1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市、县分别建立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局统一发起,各县区局配合。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基数20户,抽查比例30% 6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市、县、区分别建立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局统一发起,各县区局配合。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基数20户,抽查比例30% 6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此项抽查检查事项已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基数4户,市、县级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5%、10% 2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市、县、区分别建立统一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局统一发起,各县区局配合。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基数10户,抽查比例30% 3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此项抽查检查事项已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基数10户,抽查比例30% 3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1月至10月 此项抽查检查事项已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