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 建议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6-00027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5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4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6
废止日期:
关于对5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4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06 15:49 来源: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村大枫树至潮水通组道路有一处塌方需扶坡修复的意见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镇收到建议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塌方处进行修复,现已完成修复工作,保障路过行与车辆安全。

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