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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3-00178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2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4
废止日期:
关于对2月份“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3-04 15:33 来源: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罗家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垃圾桶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镇立即与乌龙村对接,对垃圾较多或垃圾桶较少的地方进行了增设,现已完成该工作。

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2

联系部门(单位)及电话:新河镇乌龙村  54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