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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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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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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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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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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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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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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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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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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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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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一款、第十一条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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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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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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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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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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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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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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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一款、第十一条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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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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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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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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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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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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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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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一款、第十一条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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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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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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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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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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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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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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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一款、第十一条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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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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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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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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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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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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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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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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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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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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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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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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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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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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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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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赌资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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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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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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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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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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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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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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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赌资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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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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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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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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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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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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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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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赌资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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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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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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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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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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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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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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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400元,收缴赌资赌资1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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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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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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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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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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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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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第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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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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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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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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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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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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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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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第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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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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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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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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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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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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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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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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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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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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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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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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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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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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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十九条第(四)项、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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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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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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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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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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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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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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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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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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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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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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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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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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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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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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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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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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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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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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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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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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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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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10日,拘留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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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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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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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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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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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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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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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13日,拘留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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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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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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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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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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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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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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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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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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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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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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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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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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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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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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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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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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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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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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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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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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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6日,并处行政罚款200元,对其持有的西瓜刀(管制器具)1柄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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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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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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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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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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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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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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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300元,收缴其持有的僧衣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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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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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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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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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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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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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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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3日,收缴997张未张贴及3张已张贴的涉黄小广告予以收缴,发还一部苹果12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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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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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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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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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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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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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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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4日,收缴含有淫秽信息二维码广告贴纸6张、尚未张贴的含有淫秽信息二维码广告贴纸244张,发还黑色苹果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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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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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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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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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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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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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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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4日,对吴忠科持有的黑色OPPO手机1部予以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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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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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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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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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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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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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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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发还其持有的天蓝色华为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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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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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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