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青阳县庙前路13号交通大厦(运输管理股),邮编:242800 。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32433084@qq.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青阳县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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