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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405-00039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排查情况报告项目邀标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废止日期:
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排查情况报告项目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6:42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研究决定,青阳县民政局计划对2021-2023年开展的33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排查工作,为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决定采取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项目内容:整体委托具有养老评估、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对33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进行排查(包含“一户一档”情况、改造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和评估验收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2.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上排查内容,在2024年6月617:30时前,向本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3.2024年6月7日15时00分在青阳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县民政局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可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前往青阳县民政局领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的报价。

5.预算控制价: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捌元整(¥26480.00),超过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根据营业范围自主报价,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

6.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等时,由采购人(包括见证人)抽签决定成交顺序。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8.服务期和付款: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付款以最低报价为准。

二、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排查内容及有关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需注明总报价。

2.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阳县民政局(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190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忠文    0566-5036871

附件:报价函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

 

报价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排查情况报告

 

 

331户

 

 

 

总计

(元)

 

大写:       元整 ¥: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报价已包含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