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行政调解协议被贵池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此次“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进一步深化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2024年4月16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向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委派了河南某企业起诉青阳县某采耳店商标权侵权案件,该案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双方提出了调解申请。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受委派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对接。该案侵权人因系多人合伙且已暂停营业,对侵权事实及调解方案存有抵触心理,经调解员多次沟通、以案说法,耐心普及相关法律规定,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所有权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贵池区人民法院经过进一步审查,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了行政调解协议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为这起知识产权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一方面深化了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在行政调解中高效及时的优势,又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有助于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畅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对于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具有积极意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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