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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405-0002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0
废止日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0 09:27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规范我县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增设以下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电子警察设备:

1、 G318线398公里500米处电子警察

2、 G330线778公里处电子警察

3、 平岗路与东河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4、 G318线423公里800米处电子警察

5、 九子大道与碧桃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6、 东河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7、 芙蓉大道与天柱南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8、 望华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9、 七步泉路与天柱北路交叉口处电子警察

10、 园林路临城南路与庙前路路段150米处电子警察

违停抓拍设备:

1、蓉城路步行街与九华东路路段南侧违停抓拍

2、蓉城路步行街与九华东路路段北侧违停抓拍

3、平岗路与G330线交叉口北侧50米青阳汽车站违停抓拍

4、富阳路与木镇路交叉口北侧180米蓉东农贸市场违停抓拍

5、天柱北路平岗路至宝灵路路段皖南建材市场违停抓拍


以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交通交汇口、路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电子设备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