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冬春救助)的通知》(青应急〔2022〕1号)文件精神,拨付丁桥镇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11万元以及相关冬春救助物资,主要支持你村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请各村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合理分配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相关冬春救助物资,优先考虑受灾脱贫户、低保户、因病致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监测户等特殊群体,并将村支两委会议记录及公示情况存档,报镇安委办备案。
附件:1.丁桥镇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冬春救助)分配一览表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9日
抄报: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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