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青阳县民政局计划对 2024 年 314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评估、验收,为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决定采取询价函,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评估内容:整体委托具有评估、验收业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 314 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2.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上评估内容,在 2024 年 3 月 1 日17:30 时前,向本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3.2024 年 3 月 4 日 15 时 00 分在青阳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县民政局公告栏公示 3 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可在公示结束后 3 日内前往青阳县民政局领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的报价。
5.预算控制价:人民币玖万肆仟贰佰元整(¥94200.00),超过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根据营业范围自主报价,若所有供应商报价皆超过预算则进行二次询价。
6.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等时,由采购人(包括见证人)抽签决定成交顺序。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8.服务期和付款:服务期按合同约定,付款以最低报价为准。
二、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评估内容及有关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需注明总报价。
2.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阳县民政局(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 190 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忠文 0566-5036871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