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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405-0001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青阳县公安局责任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公安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20 11:22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部署组织、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挥承担全县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开展辖区内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处置辖区内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县并管理辖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八)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治安保卫组织建设。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十)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十二)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并指导监督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省级以上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网侦等科学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和宣传等工作。

(十八)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案,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案件。

(二十)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二十一)承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