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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405-00003 组配分类: 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3年青阳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6
废止日期:
2023年青阳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24-05-16 10:17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含2018年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进行评价。

2023年,青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共337天,优良率92.3%,较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6.3%。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臭氧。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PM10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6%,PM2.5较去年同期相比不变。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6.31,全年未出现酸雨。城区空气降尘量为2.1/平方千米•月。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根据《青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3年1-12月对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其中:县城饮用水源地、县城备用饮用水源地、杨田镇饮用水源地、庙前镇饮用水源地、陵阳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2次,木镇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6次,杜村乡饮用水源地、乔木乡饮用水源地、丁桥康乐水厂饮用水源地、丁桥集镇水厂饮用水源地、酉华镇饮用水源地、五溪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4次),共检测29项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2022年没有明显变化。

2、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青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3年1-12月对境内湖泊和河流地表水开展监测(境内主要河流——青通河、七星河、东河、九华河、陵阳河、牛桥水库的共十三个断面,其中:牛桥水库、青通河牛桥断面、青通河青山断面、青通河大桥断面、青通河元桥断面、青通河河口断面、东河杨田断面、东河元桥断面、七星河南河330国道断面和七星河河口断面水质监测12次,九华河三元桥断面、九华河庙前断面、陵阳河陵阳断面水质监测4次),共检测24项指标,青通河河口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其他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满足地表水功能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22年没有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及《青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检测结果表明:2023年,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77个网格点中检测满足结果满足1类环境噪声限值的点位数为69个,占比89.6%;41个2类声环境功能区网格点检测值处均满足2类环境噪声限值,达标率100%;39个3类声环境功能区网格点检测值均满足3类环境噪声限值,达标率100%;63个4a类声环境功能区网格点检测值均满足4a类环境噪声限值,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