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2023年青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水〔2023〕71号)精神,经第三方和局纪检组审核,报局党组研究且无异议。现拟对2023年度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企业、秸秆收储中心建设企业及秸秆综合利用装备购置企业等开展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6-5021635。
附件:1. 2023年度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拟安排补助情况一览表
2.2023年度秸秆收储企业拟安排补助情况一览表
3.2023年度镇级秸秆收储中心建设企业拟安排补助情况一览表
4.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企业拟安排补助情况一览表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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