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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5-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2020-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1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0-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08:44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公告

今年以来,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中心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2022年青阳县共获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0万元,受理申请534份,受益农户372户,补贴机具607台套(耕整地机械171234.92万元;种植施肥机械921.92万元;田园管理机械1411.94万元,收获机械3498.6万元;水产养殖机械100.38万元;粮油糖初加工机械1637.84万元;果菜茶初加工机械30885.958万元;动力机械44115.48万元;设施环境控制设备12.477万元;),发放中央补贴资金618.315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补贴8台,8.8万元。)。2022年度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结算率99.7%

2022年农机补贴系统超录62.734万元,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纳入2023年农机补贴资金实施范围。

 青阳县2021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

2021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 个大类 3个小类 128 个品目,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2021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6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3.745万元,实际可使用资金149.745万元(含暂停产品补贴资格资金2.96万元)。截至20211229日,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198份(含报废补贴申请1份),受益农户159户(含经营组织),补贴各类机具227台,使用资金已达 158.337万元。拉动农民(组织)投入482.5万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使用比例达105.7%。目前已结算资金146.787万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比例100%,圆满完成了202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青阳县2020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

2020年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4.008万元,2020年获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3.053万元,2019年结余资金34.008万元。

2020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农户351户;机具数量580/套,购置补贴系统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63.053万元(其中含老系统报废补贴1.9万元),已结算购机补贴资金423.327万元(其中含新系统报废补贴24.93万元。),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330余万元,结余资金35.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