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主要通过中央及省财政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县级财政补助等渠道筹集。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2022〕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池政办〔2022〕6号)、《池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22〕4号)、《池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池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21〕23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池政办〔2019〕15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秘〔2023〕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实事。
(3)实施主体。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落实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稳定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分类实施医疗救助,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应救助尽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有效防范困难人员因病致贫返贫。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单位预算编制专项经费14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属性
常年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1500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1.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重点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门诊慢特病加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3.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4.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 人次规模
困难人员应救尽救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自付费年中时期年度限额内救助比例
≥28%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 救助比例
时效指标
“一站式”即时支付
按困难人员属性和医疗救助补偿政策比例兑现
成本指标
资助参保
每年、人≥19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 覆盖范围
全覆盖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工作满意度
≥85%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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