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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5-00020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8
废止日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24-05-08 15:54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定于2022年4月29日零时至5月19日24时,我省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向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完成部省信息系统对接任务。省厅将于2022年4月19日向社会发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合开展好宣传工作

各市应在市内各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等醒目位置张贴停机公告;在市内人社官网、自建网上服务平台、人社移动端 (包括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发布停机公告。

二、配合完成好系统切换任务

各市应组织好各级经办机构于4月24日12:00前核定并向税务推送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5月份缴费计划;于4月28日17:30前将 5月份社保待遇发放数据推送给银行,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4月28日前,省集中系统内所有待办任务应办结,切换期间不能有在途业务,网上业务暂停受理。

三、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

各市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各级社保经办服务窗口、12333热线等要耐心解答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及系统上线初期群众的来电来访问题。省厅将于近期印发《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部省对接停机切换应急预案》,各市应仔细对照梳理重点事项及答复口径。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应成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与财政、税务、市场、医疗、网信等部门合作,保障上线切换工作平稳运行。要主动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好辖区内工作。各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报送省厅,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厅报告。

联系人:柳  烨   黄一飞 邮  箱: 258785104@qq.com

电  话: 0551-62638921   0551-62663780


附件: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暂停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的公告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暂停办理

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4月29日零时至5月19日24时停机,向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的业务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服务终端,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安徽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各级人社移动端 (包括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电子社保卡签发APP等服务渠道暂停以下业务查询及办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

(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线上业务;

(三)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工程建设项目动态实名制线上报备业务。

二、系统恢复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0日零时:省本级、合肥、淮北、亳州、淮南、铜陵、池州、黄山。

2022年5月21日零时: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   

三、温馨提示

(一)5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停机期间未及时办结的社会保险待遇业务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停机期间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受影响。

(三)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到属地人社部门现场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发生的符合我省工伤保险政策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先行垫付再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途径申报有关业务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五)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的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请在4月28日17时前办理。

(六)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请参保单位和个人错峰办理有关业务。

系统停机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地12333电话咨询,或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附件: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序号

地市

经办机构

电话

单位地址

(含邮编)

1

合肥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85

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合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75

2

淮北

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0561-3051111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邮编:235000)

淮北市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61-3051112

3

亳州

 

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558-5132306(征缴业务)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劳动大楼三楼

(邮编:236800)

0558-5991229(退休业务)

4

宿州

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0557-3021103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邮编:234000)

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7-3055519

宿州市胜利东路583号(邮编:234000)

5

蚌埠

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0552-3063371

蚌埠市曹凌路789号

(邮编:233000)

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2-2044491

6

阜阳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0558-2299169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邮编:236000)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0558-2299957

7

淮南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0554-6881757

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南路21号金海大厦(邮编:232000)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4-6882890

8

滁州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550-3021226(征缴业务)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239000)

0550-3039971(退休业务)

9

六安

六安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0564-7356245

金寨县金梧桐政务中心一楼征缴中心

(邮编:237300)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64-3376097

六安市佛子岭路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邮编:237010)

10

马鞍山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0555-2354139

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900号

(邮编:243000)

马鞍山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0555-2354109

11

芜湖

芜湖市社会

保险中心

 

0553-3991267(征缴业务)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邮编:241000)

0553-3991268(退休业务)

12

宣城

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63-3013751(征缴业务)

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

(邮编:242000)

0563-3013079(退休业务)

13

铜陵

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0562-5889710(征缴业务)

铜陵市湖东路666号(邮编:244100)

0562-5889725(退休业务)

14

池州

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0566-3219376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47100)

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66-3219378

池州市长江南路198号波斯曼大907室

(邮编:247100)

15

安庆

安庆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

0556-5897153

安庆市振风大道100号(邮编:246000)

安庆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56-5897097

安庆市迎江区棋盘山路348号(邮编:246003)

16

黄山

黄山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

0559-2331485

黄山市屯溪区滨湖东路7-7号(邮编:245000)

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559-2521794

17

省本级

省社保局社保基金征缴中心

0551-62663167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

省社保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

0551-6262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