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信访人:
我局接县政府办转来240413146006001号便民热线记录单,反映“有养殖户在青阳县丁桥镇洛家潭村内河里养殖珍珠蚌,并且晚上会对珍珠进行投喂,严重污染居民的饮用水。诉求:禁止在河道内养殖珍珠,望处理。”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17日,我局会同属地政府到青阳县丁桥镇洛家潭村内河道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洛家潭村内河道有养殖珍珠蚌现象,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与信访人联系了解,信访人表示洛家潭村内河上周有养殖户计划养殖珍珠蚌,洛家潭村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告知内河属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养殖珍珠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何军,联系电话:18156638153。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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