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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庙前镇2024年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庙前镇2024年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4 来源: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临时救助坚持属地管理和适度原则,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按我县经济生活水平及实际情况每户救助金额原则上为我县低保标准的2至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