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353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级初验、市级验收及会议研究、省级复核及评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配方案、市商务局审核等程序,现将青阳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青阳县科技经信局(商务局)内贸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5027481(内贸科) 附件: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拟支持项目汇总表
2023年1月5日
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拟支持项目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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