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 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三、服务内容
为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
四、受理条件
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已创办企业的创业者等。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符合条件的可入住创业园享受优惠政策。
2、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补助。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员向窗口提出指导服务申请。
2、窗口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进行创业指导。
七、提交材料
无
八、办理地址
青阳县蓉城镇高阳路198号人力资源市场
九、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咨询电话
0566-50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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