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供参考)
1.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安全管理、团队工
作、育人环境、校园文化、教育评价等。
2.德育工作: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诚信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后进生转化;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互联网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与对策;团结协作与集体主义精神培养等。
3.学科教学:学习新课标、使用新教材的体会;转变教师角色、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优化教学过程与方法;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综合实践课教学;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现代教育技术在教
学中的应用;智慧课堂应用探索与思考等。
4.图书室或实验室、计算机室建设、管理、应用及功能的发挥等。
二、参评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建议另投相关专业评选机构或杂志。
2.秉持学术诚信,坚持原创,杜绝抄袭或由他人代为完成。已在县级以上评选中获奖或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严格论文查重。查重率(含本人已公开发表成果,下同)超过50%不予评奖,查重率在 30%~ 50%最多只评三等奖。本次评选所用查重软件版本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6.0(编辑部版)。
3.参评作品每人限报一篇。2024年4 月 10 日前报县教研室,逾期不予评审。
4.论文要求每篇以 3000 字左右为宜,前面附论文摘要、关键词,后附参考文献。不在论文上打印单位和作者姓名,
各单位统一打印参评论文目录(附后)。
5.论文上报: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幼儿园以园为单位,中学以校为单位报电子稿一份; 参评论文目录报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幼儿园电子稿发至 173889625@qqcom;小学电子稿发至 30972067@qq.com;中学电子稿发至1507509622@qq.com。
三、表彰办法
1.县教研室将组织专业人员本着严明公正的原则认真评审,分设一、二、三等奖,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2.从获奖作品中按要求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论文评选。2024年准备参加省、市论文评审的,须按要求参加县论文评选。
3.从获奖作品中分类选出若干篇优秀作品在《青阳教育》上刊发。
青阳县教学研究室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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