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101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青阳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项目验收组,于9月6日至7日对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初验。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九华黄精交易中心”、“青阳乡村振兴网点、便民站点建设改造”等6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采用听取汇报、审核财务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 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方位实地核查。经核查,我县6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能按照文件和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初验合格。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